※個資使用說明
一、 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之目的: 本會向台端蒐集個人資料,以供本會開立捐款收據並將捐款人資料提供國稅局。
二、 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: 捐款人之姓名、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、畢業級、班、行動電話、通訊地址、電子郵件等。
三、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台端就個人資料依個資法規定得行使下列權利,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:
(一) 得向本會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,惟本會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(二) 得向本會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法 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。
(三) 得向本會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惟依法本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得不依請求為之。
四、 相關資料本會僅使用於相關業務,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台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會將無法進行必要之處理作業, 若因此損及台端權利,本會概不負責。
五、 本告知事項如有未盡事宜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。